三水醋酸钠安全性考
夫三水醋酸钠者,于诸般用事中,其安危及人所重。今详考之。
自其性观之,三水醋酸钠为晶状之体,常温下较安。然触火遇热,或有险象。若曝于明火高热之下,可致分解,生醋酸等物。醋酸具刺激性,其气入人呼吸道,轻可致不适,重或伤肺等器官。故于贮运及用之场所,防火热至要。
就人体接而言,皮触之,或致轻微刺激。若未及时净除,久则或使皮红痒。若入眼内,危害更甚,可致眼痛、红肿,损及眼之组织。误食三水醋酸钠,可扰消化系统。初或恶心、呕吐,重可伤胃肠黏膜,致溃疡穿孔等疾。
于环境而论,其入水体,可影响水质。虽于自然中有一定自净之能,然量巨则破生态平衡。水生生物赖水而生,水质变则其生存受胁。于土中,或改土之酸碱,碍植物生长。
欲保其用之安,操者当严遵规度。贮于凉干处,避火热及氧化剂。操时宜着防护之具,如手套、护目镜等。若有泄漏,速采清处之策,勿使扩污。
三水醋酸钠非绝对安物,用之之际,必慎察其性,严行防护之法,方保人安与境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