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醋酸乙酯之害
醋酸乙酯,世之常用化学物也。然人多昧其于身之害。今详论之,以警众人。
醋酸乙酯具挥发性,其气刺鼻。人若常曝于含此气之境,首伤呼吸之系。轻者,鼻痒、喉痛、咳嗽不止;重者,致气道炎、肺炎之疾,呼吸困厄,甚者危及性命。
且其入体,亦损神经之系。常触之,人或感头痛、眩晕、乏力,精神恍惚,注意力难聚,记忆力渐衰。长此以往,恐致慢性神经疾,生活、工作皆受大累。
又,醋酸乙酯对皮、眼亦害莫大焉。皮触之,可致过敏、红肿、瘙痒,甚者溃烂。若不慎入眼,刺痛、流泪、视物模糊,重伤眼目,或致视力损减。
再者,其于环境亦有恶响。散于大气,助成光化学烟雾;入水体,害水生生物,破生态之衡。
综上,醋酸乙酯虽于工业用途颇广,然其健康之险不可小觑。众人当慎之,工者务采防护之策,避其害于未萌,以保身健,护环境之安。